對於教育部今天(31日)發布行政院同意提高教師多項待遇含導師職務加給、鐘點費及增給行政工作獎金,並追溯自114年9月1日起生效;另擴大「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的傷害保險適用對象。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教育現場亟需正向支持,雖是遲到許久的待遇調整,全教總仍願意正面看待,但更為關鍵的調薪法制化,全教總呼籲行政院與教育部通盤研議,並儘快予以完善落實。
全教總表示,除了導師職務加給、授課鐘點費、兼任行政工作獎金,以及早已宣布但明年2月1日才上路的特教加給,全教總主張增列專責輔導職務加給,並應與教師專業加給同步調整,此外,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該也要規範私立學校待遇要比照公立學校,確保教育場域的勞動條件能一致;而幼兒園內不論身份別,教保費與導師職務加給,均應按實際從事狀況支付。
關於調幅,除了各教育階段鐘點費調幅達2成外,其餘項目的調幅均遠低於預期,全教總建議,所有調整項目均應回溯至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起實施,並應儘快建立定期調整與調幅機制。
全教總建議教師專業加給應同步調整,教師薪資結構中的「學術研究加給」,是教師專業知識與學術貢獻的核心部分,數額應與社會經濟發展及教師養成成本同步,但這次調整未同步予以調整,實難舒緩教育現場「人才留任」與「招募困境」。
全教總指出,行政職務加給是法定的教師待遇,「全國教師會」早在民國100年1月10日即要求教育部應儘速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組長加給單一薪級化議題,期間教育部歷任部長亦有正面回應,教育部並於108年7月舉辦的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明確表示,將針對教師兼任組長職務加給進行研議與修法。但歷經多年,這次調整仍以「兼任行政獎金」帶過,且依教育階段、學校規模及職務層級,與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工作負擔程度、工作表現評價增給每月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行政工作獎金」。全教總憂心此一發放標準與方式可能衍生後續諸多問題,呼籲回歸法制,直接提高行政職務加給,並落實各級學校組長加給單一薪級化,根本解決問題。
另外,教育部列舉行政減量成效,但與學校現場感受仍有不小落差,全教總指出,教育部除持續精簡行政作業,停止非必要的資料填報、訪視評鑑、研習訓練、競賽活動外,亦應堅持教育主體性,拒當跨部會的施政提款機,才能真正減輕教師與行政同仁壓力,讓學校教育回歸教學本位。